Tuesday, July 24, 2007

老古董

一向都知道澳洲人对条规情有独钟。我们(尤其是在亚洲)常说规则是人定的, 当然是可以随时更改。可是,澳洲人却非常的死板,bureaucratic and inflexible,一点都不会随机应变。



先说我的问题,我明白做身体检查和照X光是申请旅游准证的条件之一,可是若要我因毕业典礼而必须在这里逗留两个月,而付300澳币做身体检查和X光,似乎太不划算了。我因这事情而考虑我是否该留下旅行。

当我知道我另外两个朋友,跟我一样去年的身体检查报告过期了,一样为了毕业典礼而申请旅游准证,却只需找X光就行后,越来越不服气


为了这事情,七早八早趁上班前,打电话到移民厅去询问。45分钟就在听电话录音和跟不同部门的行政人员说同样的问题中度过,我甚至还打电话的起投诉部门。

我说照X光只需80 但身体检查却300 ,分别太大了。我或许会因这问题,而无法出席我的毕业典礼。他们却不理会,说不明白为何我的朋友例外。

那我便说我需要更长的时间来处理我的事情,如房子、工作,毕竟这些事情都需要notice。他们却说,照例上我只允许逗留至8月中,没得讨价还价。

后来,因为这没有结果的45分钟,我上班迟到了。



再说我朋友那桩, 他在上学期的期末考时,严重生病,无法读书,更妄说上考场。因此,便到合格的诊疗所拿医生证明,还要求医生在申请考试缺席的信上签名。连其教授也同意我朋友的做法。

后来考试放榜时,我朋友“肥佬”了。申诉后的结论是医生的证明和签名不足以证实我朋友无法考试,所以我朋友不能毕业,必须多留一个学期,重修那一科。

天!那要怎样才是substantial evidence呢? 妈~的



条规固然是好,但实施的人不会变通就糟糕了!

是我品格有问题,事事找捷径?还是他们太死板不会变通

5 comments:

Wois said...

留学生,有苦难言。。。。

他们摆明要多赚你们的钱。。。

BOX cat said...

对啊!我还以为只有华人奸诈,原来他们比我们还衰!

金田一 said...

我觉得是懒得变吧!哈哈!

BOX cat said...

就因为她懒,所以我得面对重大的抉择,回家还是继续待在这里。

Crayn Tay said...

沒有辦法,畢竟不是我們的地方。不是嗎?我覺得,留下來也不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