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uesday, April 10, 2007

我不是雀圣

新年时虽然满有手气的,但好运似乎随著新年的结束离我而去。7个小时内, 我就倾家荡产输掉钱包里唯一的50块纸币(注明:不是50块马币,而是乘2.8的澳币,所以我总共输了RM140)。

不经一事,不长一智。今天的结论是:

1。4人麻将真的不是我专长,还是乖乖打回3 人麻将好了。

2。千万别建议打麻将或自认会打麻将(尤其是在aunty uncle面前),除非你自认雀圣,否则只会利人损己罢了。

3。别以为第一次见面的长辈会在麻将台让你,没听说过“不吃糊会给雷劈的”么?

4。打麻将的学费不便宜,用老豆钱打回折寿的 (我都用自己的钱,所以才降心痛)

5。麻将瘾大过天,为了打麻将,可以晚上跑到别人家借麻将 (我就知道家里没麻将,才随便说说罢了,怎知堂姐夫竟然跑到妈妈家去借),打到半夜,第二天早上再继续打。

6。快点找工,然后继续交学费。




其实我到现在看着钱包,都还有一阵心如刀割的感觉,对不起那钱包,对不起我老豆。送女儿过来读书,女儿却跑去打麻将,还输那么多。输得很不甘愿,唯有把那笔钱当着孝敬aunty uncle啦!

看到这部落格的亲戚们,请不要告诉我老豆,阿姨,舅舅,姨妈姑姐这事,否则我一定死无全尸,你也不会有好日子过!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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